結婚是衝動!!!!!

2008110915:03

青春不等人  結婚不能拖

   JerryRebecca相戀7年才結婚,但是婚後不到3年就離婚了,兩人都覺得非常意外,她們的婚姻期竟然比戀愛期還短,雙方都覺得「他不像以前那麼體貼。」「我自己也變得好懶。」、「對性愛都提不起勁。」還好他們都沒提到「個性不合」這一項。

   相戀7年才結婚的人,是沒資格說「個性不合」的,兩個人在一起那麼久了,若是個性不合,不會到第8年才發現。究竟是什麼原因?其實說穿了很簡單,就是愛情長跑跑太久了、累了、疲了、癱了,再加上兩人年紀也不小了,對很多事情也看開了,不能勉強的事,也就不想再用心挽回了。

   如果他們一直都沒有結婚,就不會對彼此有太多的期待,兩人繼續當老情人,再變化成朋友,一切都很自然,結婚再離婚,反而是多餘的儀式。

   把愛情比喻成登山,情侶最好在上山的階段就結婚,不要愛情走到下坡的地步,才考慮結婚。

   結婚是需要一些衝勁、一些傻勁、一些期盼才可能成功的;當戀愛處於上坡的階段,無論衝勁、傻勁、期盼,樣樣都不缺,若是走到下坡的地步,才考慮結婚,兩人之間剩下的不是大失所望,就是心中了然,再加上雙方的身體都已經疲憊不堪,要經營好婚姻的品質,真是難上加難。

   究竟戀愛幾年就該結婚呢?並沒有一定年份限制,就像品種不同的葡萄酒,需要發酵的時間也不一樣;但是相戀的人,自己要能察覺感情所處的狀況,能選在最芬芳的時候開啟木桶,才能品嚐婚姻的甘美。

   放太久的葡萄,常變成醒不了酒,反而徒留苦澀,半滴都難以輕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