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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080520:14

原來喜歡一個人,是這樣的想和他在一起,想聽到他的聲音,想見到他的人----------------

一個放縱身心的環境裡,與他相遇,一開始的互動,並不是我倆,暗黑的微光下,只見他和另一個人開心,我的存在似乎是一場空,大膽的向他走去,沒有交集的2個人,留下一個離開的背影------------

獨自承受孤獨想唱歌發洩,歌尚未起頭,走進來的,是你--------

2個人在這一刻有了不敢說的接觸,如果離開是讓你感受到我的存在,我想我在你進來的那一刻,就應該離開--------------

再次回到唱歌的場所,有了肢體碰觸,但你不懂,只好用歌聲展現魅力,不知道結果會如何,但盡力了﹗

走廊上的微笑,是一種邀約,你懂吧﹗也因為如此,你我才會在那晚有了交集-------------------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