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心亂寄發e-mail也會吃上官司!

2010042414:18

現在著作權法發燒,熊海靈姐妹被求償19 億,藉此鏡請務必養成轉寄時~ 將原來的寄件人資料刪除   【謹慎處理 e-mail 以免觸法】
我若寄一些 email給你,如果你要轉寄, 請將原來的寄件人刪除  
在轉寄文章前請小心, 因為 您可能已違反著作權法 了。
 
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佈文章, 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:
若文章再度寄回給他, 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 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 或依法提起告訴藉此牟利。  
在此提醒您一個案例:

建國中學
李老師就是受害者,

7/8 要出庭受審!
所以拜託!

 
如果要轉寄我
e-mail 給你的資料,

 
請您切記轉寄前,一定要把我的名字
 
(From! :來源寄件者 ) 刪除 ( 清乾淨 ) 後,並以「 密件副本 」的方式發送出去。 (正如我寄給您的電郵一樣,您看不到其他的收件者
)
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
記得告知你的友人,
 
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
 
後,再發送出去囉! 非常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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